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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:关务小二 发布:2021-01-13 点击次数:180

HS编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必须在“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散装危险化学品”、“件装危险化学品”和“非危险化学品”中的一项且仅能勾选一项才可继续申报(件装危险化学品是具有包装的危险化学品,例如:桶、罐、箱、袋、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包装等装载的危险化学品。散装危险化学品是除件装危险化学品之外的危险化学品,例如:船舱、槽罐车和tank罐装载的危险化学品)。同时对“危险货物信息”项目做如下规定:

 

1. “危险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散装危险化学品”,选择“危险货物信息”项下“非危险货物”子项,若选择“是”的,则不需要填写其余子项;若选择“否”的,则需要填写“UN编码”和“危险类别”两项。

 

2. “危险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件装危险化学品”,选择“危险货物信息”项下“非危险货物”子项,若选择“是”的,则不需要填写其余子项;若选择“否”的,则需要其余四个子项。

 

3. ”危险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非危险化学品”,不强制填写“危险货物信息”。

 

以上内容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。